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在《诚信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正常登记”状态)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正常登记”状态)。 5.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5.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两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经人民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投标人除外)。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的一项;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承接(或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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